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垫布招标公告

发布日期:2019年11月15日    浏览次数:5722

  1、项目名称和数量:垫布

  2、质量要求:按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准执行。

  3、交货期:按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提供的交货计划按时交付。

  4、付款方式:中标方发票在浦林成山财务入账后90天银行承兑汇票付款。

  5、招标方式:最低价中标。报价有效期为开标后7天。

  6、报价及标书要求:投标方报价分为送到买方指定仓库和卖方仓库出厂价(含13%增值税人民币价格,含包装等其它杂费)。到厂价和出厂价必须按实际情况填报,不能不报。标书按我公司所定样本填写,加盖投标单位公章,不得有涂改。标书须密封在信封中,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标书由投标单位人员携带或邮寄(开标前送达),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会。

  7、授权委托书:投标方在参加招标会时,应按要求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,以证实投标和中标的合法性。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,并由法人签字生效。

  8、投标和开标时间:开标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

  9、招标和开标地点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206会议室。

  10、招标押金:依据供货额度,招标方账户长期保留50000元作为招标押金,在投标过程中不需再次缴纳招标押金。

  11、投标方的义务:投标方应按本招标书要求编制投标文件,投标文件应对招标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。

  13、安全条款:投标人员进入招标方现场要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厂规、厂法、安全管理规定,因违规而造成招标方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,相关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,同时投标方还应赔偿招标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。

  14、中标确认书和合同:中标后双方立即签署中标确认书,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合同,并按合同内容严格执行。

  15、合同签订主体为浦林成山或青岛智安达,以实际为准。


招标方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

2019年11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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