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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正品胎招标邀请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年08月16日    浏览次数:4736

  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招标方),拟对招标方自2023年9月1日起截止2024年8月31日所产生入库的“全钢非正品胎”、“斜交非正品胎”以及上轮投标无价格未出库的非正品轮胎进行招标拍卖,现将招标要求通知如下:

  一、投标人资格

  必须为单位法人参加投标,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,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;投标人没有诚信不良记录。

  对发现有串标、陪标嫌疑的单位或个人将取消参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。

  二、投标时间安排

  1、招标书发放时间:2023年8月18日。招标小组直接将投标文件发到有意向投标的投标人。

  2、投标时间:

  投标人在2023年8月23日下午16:00前,需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提供给招标方进行资质审核,包括: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(三证合一公司可提供营业执照,无需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法人身份证明(非法人参加招标,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)。

  投标人需在2022年8月23日下午16:00前将10万元招标保证金汇入浦林公司

  账户账号 : 206501041505。

  开户行信息: 中国银行荣成支行;

  户名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,

  注明打款人单位,并将已向招标方指定账户存入1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发到指定邮箱(浦林公司内控部tender@prinxchengshan.com)。开标后,如未中标,三日内(节假日顺延)退还保证金,中标人可将该保证金转为提货保证金,如中标人出现反悔,则没收保证金。

  3、开标时间:

  2023年8月25日上午9:00开标至11:00结束(暂定,若有更改另行通知),请投标的单位携带合格标书包括本邀请书包括的投标函、授权委托书、身份证明等资料(档案袋密封并于密封处加盖公章)现场参与投标,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,可将加盖公章的合格标书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8:30至8:40发到指定邮箱(浦林公司内控部tender@prinxchengshan.com),过时不再接受投标,并请投标人当日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,以便招标方联系。

  投标人须在指定时间参与投标,提前或延后投送投标资料均为废标。

  4、开标方式:招标委员会组织开标,高于招标方底价的报价最高者中标,报价低于招标方底价的需再次议价报领导审批,当出现两个相同的最高报价时,将对相同报价者进行二次投标(在投标最高价与其邻近价格之差不超过0.5%时,视同相同价格)。

  5、经过二次投标后,招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价格进行议价,经议价后的最终价格,高于标底,招标委员会评估招标流程是否符合规定;如符合招标原则,以价格最高者,当场宣布中标单位。

  6、中标人在中标后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购货协议,合同期至2024年8月31日,同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 “全钢、斜交非正品胎”中标人需向招标方指定账户存入100万元提货保证金。逾期不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或不存保证金,视为中标人反悔,招标方有权没收其10万元投标保证金,另行组织招标。

  三、投标人需知

  1、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、报名及投递投标文件,缴纳保证金一定注明打款人单位或姓名,以免查证不便影响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投递。

  2、投标人将投标资料、报价表、有效保证金单据加盖公章,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投标或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
  3、所有投标书面资料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填写。投标资料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书签字人签字、盖章才有效,如有涂改、增删均属无效标书。

  4、此次投标标的物为“全钢、斜交非正品胎”,收到投标书后,招标方要对投标书进行评价、比较及定标。

  5、招标方与中标人签订购货协议后,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方规定提货:

  (1)、中标人按中标价格向招标方付款后提货;

  (2)、中标人承担所提非正品胎的装卸、运输,费用由中标人承担。

  6、所有非正品胎按招标方标准判定入库,不论破损程度,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方保管人员的调度,提货过程中,不允许挑选、丢弃。

  7、如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货,招标方有权中止购货协议,并没收中标人所交提货保证金。

  8、购货协议到期后,中标人必须将中标标的物库存全部提走,否则招标方将没收中标人所交提货保证金并终止合作。

  9、招标方所售非正品轮胎为废品轮胎,无法满足车辆行驶要求,中标人需保证所购轮胎将做为废品处置,决不以招标方旗下品牌名义宣传及销售,决不采取造假或任何欺骗用户的方式进行销售,如因中标人销售运作不当,导致该批轮胎出现的任何纠纷,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,与招标方无任何关系。

  10、标的物“全钢、斜交非正品胎”包括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所入库的上述物资。

  《招标邀请书》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,招标方有权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,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,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,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。

  如有疑问,可向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查询:

  宋杰:15666303795

  邮箱:jsong@prinxchengshan.com

  本次投标监督方:成山集团督察中心 姜夕科总,电话:0631-7523238,15666318803。


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

2023年08月13日